(专业代码:05010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延安精神特质,熟悉汉语及中国文学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和中文表达能力,具有初步的语言文学研究能力,能够在文化、教育、出版、传媒机构以及政府机关等企事业部门从事与汉语言文字运用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通过本专业的系统教育和基本训练,学生应具备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合理的知识结构、良好的人文素养,具有求实创新的精神和良好的师德修养。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汉语言文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 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具有较宽广的文化视野;
2.具有较强的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学鉴赏能力、写作能力和初步研究能力,能阅读一般古典文献,具有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理论和汉语言文学教学基本理论的能力,具有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3.能够说流利的普通话,具有较高的书写汉字的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4.熟悉国家在汉语言文字、文学创作、传播和研究方面的政策和法规,熟悉教育法规;
5.了解陕北地区中学语文教育教学基本情况。
(三)主干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
(四)核心课程
文学理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基础写作。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名称 |
学分 |
教育实习 |
8 |
专业见习 |
1 |
社会实践 |
2 |
军事理论与训练 |
2 |
毕业论文 |
12 |
合计 |
25 |
(六)修业年限及学分要求
学制:四年,修业年限:四至六年;
修业期间至少修够150学分。
公共必修课42学分(包括社会实践2学分、军事理论与训练2学分),占总学分的28%;
专业必修课80学分(包括教育实习8学分、专业见习1学分、毕业论文(设计)12学分),占总学分的53.33%;
专业选修课12学分,占总学分的8%;
公共选修课16学分,占总学分的10.67%。其中,艺术鉴赏(2学分)、创新创业教育与职业生涯规划(2学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学分)为全校限定性选修课,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2学分)为师范专业限定性选修课。
(七)授予学位和学位课程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